纳雍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 纳雍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4-30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工作程序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8人。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纳雍县司法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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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职责

(一)协助采集所在村(社区)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实有人口;

(二)负责收集所在村(社区)的社情民意和法律法规宣传;

(三)负责按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要求开展群防群治,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从事特殊人群管理;

(四)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加强与网格长、联户长的工作联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负责抓好所在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六)负责做好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派出所、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绩效报酬+案件补贴+社会保险”四个部分构成,其中:

(报酬

绩效报酬:500元/月/人(绩效考核)

案件补贴:案件调解成功立卷归档后按照50元/件标准进行核发。

社会保险:聘期内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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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谈

面谈时间:2025年5月7日。

面谈地点:纳雍县司法局人促股办公室(1-8室)。

九、招用、管理及退出

经面谈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

招用人员按照《纳雍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纳人社字〔2022〕269号)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决定

咨询电话:0857-3521461(贵州省纳雍县司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纪委县监委纠风室)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纳雍县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

详情请查看纳雍县人民政府,以纳雍县人民政府的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