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刘某系妯娌,二人对一块空地的使用权有争议,均认为是自家土地。2019年3月16日,刘某栽种了一些桂花树苗在争议地面上,后被张某拔掉。几天后,刘某再次买来树苗栽种在相同位置的空地上,张某夫妇发现后意欲铲除,在铲除过程中被刘某发现,双方由此引发纠纷,刘某遂拿起一铁锹往张某头部猛砸,导致张某重伤。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构成
答案解析:A。
A: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刘某用铁锹猛砸张某,导致张某重伤,其行为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B: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包括,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某和张某是因为空地使用权产生纠纷导致的伤害结果,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C: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D: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刘某没有要杀害张某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提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