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 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
    商品是用来交换、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的,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他就不复存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而是通过交换用来满足别人的、社会的需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任何有用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这种有用物品是劳动产品并作为商品时才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可以相互比较。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要获得商品的价值,就必须放弃商品的使用价值;要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得到商品的价值。其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