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暨考察政审公告
一、体检合格暨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署实名反映。
三、考察政审注意事项
1.考生报送考察政审材料时间:考生须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30前报送考察政审表、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报送考察政审材料地点: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附件2的要求报送考察政审材料。
(二)根据《简章》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简章》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考察政审表、个人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简章》规定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859-7318190(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暨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人员名单
2.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详情请查看普安县人民政府,以普安县人民政府的发布为准